法律问答

你好我请了律师,判决下来后,想上诉,律师的费用也算上吗?

2020-02-24 01:42: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律师收费根据收费指导标准协商确定。由基本收费和按财产标的额比例收费两个部分组成。基本收费最低1500元,根据案件难易及律师资深程度等综合因素在十倍以内协商确定基本收费。
    按财产数额收费部分10000元以内财产不再收费,其他部分的收费指导标准为4%开始累进递减,标的额越高则收费比例越低。 一审案件通常在三个月内结案,是否聘请一审律师担任上诉律师取决于你自己的选择。
    如果聘请一审律师上诉通常按照一审收费的50%支付二审代理费,聘请其他律师全额付费。
  • 可以。按照规定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既然你已经交纳了上诉费说明法院已经接受了上诉状,并收取了你交纳的上诉费,案件已经进入二审程序。
    法院给你的发票本身就是当事人保管的一联,本就不该交给法院。如果你是直接到二审法院交纳的费用,一审法院不知道你交纳了上诉费,一审法院也应当按照规定在7日内通知你预计上诉费,那时你可以告知他们你已经交纳过了,再让他们看你交纳费用的票据都不迟。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 当事人对第一审未生效的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声明不服,要求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的诉讼行为,称为上诉。  当事人依法享有的这一项诉讼权利叫上诉权。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行使上诉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状,并根据被上诉人的人数提交上诉状副本。  
    2、提起上诉的对象必须是允许上诉的判决或裁定。最高法院的判决或裁定、依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作出的判决、裁定,法律规定不得上诉的其他裁定,都不准上诉。调解协议也不能上诉。  
    3、必须在法律规定的上诉期限内提出上诉。对判愉提起的上诉期为15日,裁定为10日。居住国外的一方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期限为60日。  
    4、提起上诉的主体必须是享有上诉权的当事人或依法享有上诉权的诉讼代理人。这些人是,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一审判决确定承担义务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一审中的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以及经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也可以代为行使上诉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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