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欠他人一万元,迄今有五年了也没还也未换借条??并且他要利长利起效嘛?以前说的一分利息,他没历经同意就长了,起效嘛?

其它
2020-02-24 02:56: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通常情况下,我国法律规定如果欠条符合相关法律的要求,则自双方签订后欠条即生效。生效的欠条在一方不履行还款义务时,可以以此为证据来进行追讨。通常是先行同借款人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进行诉讼,通过借条向法官主张对方履行还款义务。

  • 一.法律保护的利息是多少  《合同法》第211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民法通则》第90条:“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款)。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二.写欠条应注意什么  忌名字不全。借条有姓无名或有名无姓,这对持条人来说要注意,可能会给写条人留下赖帐的把柄。  忌使用同音同义字。写姓名不要用同音同义字、多义字代替,否则也是容易发生责任不清的纠纷。  忌印章不规范。借条由他人代笔书写或代签名,而且只在借条上面按一个手印,如发生纠纷时很难认定责任。  忌还款时不索回借条。还款时,对方如一时找不到借条,应让其写一张收据留存,待日后凭依此据兑换借条,这样不会留下隐患。  实务中,接触大量欠条发现欠条只有借款人姓名,无相应的身份证信息,而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应的信息,这样造成诉讼困难。因此,在写欠条时,出借人应当督促借款人写明身份证号码,地址,同时复印借款人身份证留底。  另外,如借款人是已婚的,出借人还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实务中,借款人可以根据夫妻继存期间个人债务属于共同债务的法理,将借款人及其配偶列为被告,从而防止“夫妻串通逃债”,多一重保障。
  • 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1、应约定清楚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约定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约定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约定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约定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约定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由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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