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你怎么给孩子起名字?

离婚
2020-02-24 03:05:1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屋买卖只签订了购房合同的,可以分三种情况更改名字:
    1、如果购房人和开发商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备案,只需经过开发商的同意和配合,可以与原购房人办理退房手续,然后,你和开发商签定正式的买卖合同,也就更名了。 
    2、如果合同已经在房产局备案,那就比较麻烦了,要经过开发商的一系列证明和手续,到房管局办理退房手续,恢复网上信息。
    然后再卖给你,就可以落你的名字了。这手续会比较麻烦,一般备案的合同,开发商是不会轻易这样做的!
    3、一般来说,合同备案了,就只能等房产证办下来再办理买卖过户,这样税费会多很多。

  • 1、如离婚,孩子的抚养权与户口无关,但一般而言孩子的户口总是迁往约定或者由法院判决的对孩子享有抚养权的一方。
    2、监护权源于监护人资格,根据《婚姻法》,离婚后,无论孩子归哪一方抚养,孩子的亲生父母都仍是孩子的监护人,因此,对亲生孩子享有血缘性质的监护权;监护权虽大于抚养权,但对于离异后孩子的父母,考虑到孩子一般只能随一方生活,因此抚养权只能由一方拥有,但未享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仍然可以通过支付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大额医疗费等方式行使对孩子的监护权,所以并不矛盾。
    3、关于财产协议的有效性要看了具体协议内容了,常规本人签字、内容又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应为有效。
  • 第一,双方虽然离婚,但是孩子与父母的关系不会因为双方离婚而改变。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也就是说,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父母离婚,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第二,根据《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权的的若干意见》第19条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
    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 离婚后一方想给孩子变更姓名。首先,需要和孩子生父协商,并需要书面同意的证明材料。如果孩子满10周岁,还需要争取孩子的意见,但是如果孩子已经满18岁,需要征得孩子的同意;
      其次,需要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本、离婚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当地公安局/派出所办理。户籍办理机构须要双方的签字后才能给孩子改姓更名的。否则,一方是无权给孩子改姓更名的,户籍办理机构不会办理手续的。一方不同意,而另一方强行办理,户籍所要负法律责任的,另一方有权控告更名方和户籍办理机构。
      《婚姻法》规定:
      第二十二条 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9、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