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有一个人欠我钱2万余一直不还,是我借条,能够提起诉讼呢?

2020-02-24 08:3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
    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

  • 1、如果借条上约定的还款期限已经到期、对方没有还款的,可以起诉;如果未到约定的还款期限,尚不能起诉。

    2、如果借条上未约定还款期限:自债权人催要、并给予债务人合理期限偿还后,超过确定的偿还期后可以起诉,诉讼时效是2年。

    3、起诉时,可以写好起诉状、带上身份证上、相关证据,到被告户口所在地(常住超过一年的常住地)基层法院的立案庭请求立案。
  • 欠钱不还想要起诉的话,作为债权人,需要保护欠条原件的完整性,同时要注意定期催款,使诉讼时效中断,以确保没有超过2年诉讼时效,催款时最好让对方签字,书面证明你已经履行催款义务,起诉时可以持本人身份证明,证据及起诉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书需要写明双方争议事实,诉讼请求,返还金额可以包括欠条金额及利息。起诉书建议委托律师代书,如果对方有财产,故意不还的,还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具体程序建议持有关证据及资料委托律师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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