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骑摩托车撞另一辆车,主要负责对方,我髋臼骨折,医生建议保守治疗,对方购买保险,请找保险公司支付这些费用。

2020-02-24 10:37: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摩托车撞伤人后,划分责任,符合工伤条件的可以申请工伤索赔,但是摩托本身的损害不被包含在工伤赔偿项目内。
    1.工伤保险基金只用于对工伤职工的救治及伤残赔付等项目,不承担物品损坏的赔偿。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二条之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
  • 如果是你主责对方次责,你们双方的损失都在交强险财产损失限额2000以内,可以走互碰自赔,也就是你的保险公司修你的车,对方保险公司修对方的车;也可以是对方保险公司修你的车,你的保险公司修对方的车,这种情况是不用出费用的。超出限额部分,如果你有商业车损险和商业三者险,你的保险公司承担双方修车费用的70%,对方保险公司承担30%(如果对方没有商业车损险和商业三者险由对方个人承担)。
    如果你只有交强险双方损失超出交强险财产损失限额2000元的部分,由你个人承担70%,对方保险公司(个人)承担3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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