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要资询下我想和丈夫离异,但她们家不愿意,这3年我也没有再和他们联络,如今她们家要申请我的身亡。我想问一下能够创立吗?我的户籍并沒有调到男性的
-
您好,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有两种方式,
协议离婚和
诉讼离婚。你们协议离婚不成,您可以到男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
依您所说的情况,你们属于法律规定中“婚前缺乏了解,草率
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感情破裂情形。 离婚还涉及对你们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和
子女抚养问题。
对夫妻共同财产您有权要求平均分割。子女抚养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母方生活;双方可以协议随父方生活,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准许。
-
如果是协议
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有协议依协议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
和外国人离婚需满足的条件:
1.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
2.双方当事人必须已对子女
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3.原结婚登记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为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
4.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指定的登记机构办理。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