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转让手续,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1.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2.根据《物权法》第152条规定,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
3.宅基地是可以转让的,宅基地转让作为农村土地流转的一种对于农村经济的发展起着很大的作用。
4.一般来说,宅基地是不能单独转让的,涉及宅基地转让主要是房屋转让的时候房屋和宅基地一起转让。
5.要求要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这是法律允许的,但是该法规定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