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车,对方是摩托车,没有车牌等,只是说对方头疼,现在警察队拘留了我的车等。 我该怎么办?

2020-02-24 19:45: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遵循什么程序?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  
    (3)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一定要遵守程序。当场出具凭证,履行告知义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和公安部发布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的期限为20日;20日内无法完成检验、鉴定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扣留10日。被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
    检验、鉴定完成后5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
  • 交通事故财产赔偿金额的赔偿包括以下的项目:
    (一)残疾赔偿金的赔偿
    1.残疾赔偿金性质的确定;
    2.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认定标准;
    3.伤残等级的认定标准。
    (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
    (三)死亡赔偿金的赔偿
    (四)残疾辅助器具费的赔偿
    (五)医疗费的赔偿
    (六)误工费的赔偿
    (七)护理费的赔偿
    (八)交通费的赔偿
    (九)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
    (十)营养费的赔偿
    (十一)丧葬费的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