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2年1月1日,我因开摩托车被捕。 现在怎样处理违规呢?

消费者维权
2020-02-24 21:04: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一款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使,处200-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天以下拘留,一般未成年人不予拘留,要求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带回严加管教,将机动车给予或者借给未取得驾驶证的人驾驶可以吊销机动车所有人的驾驶证!
  • 酒后驾驶分两种:
    1、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
    2、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依现行法律规定,饮酒驾驶属于违法行为,醉酒驾驶属于犯罪行为。对醉酒驾驶的处罚:
      
    1、追究刑事责任:处以6个月以下的拘役,并处罚金;
      
    2、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 一、处理违章到交警部门处理。
    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05号)
    第四条 交通警察执勤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确定管辖主体,并通知争议各方。
    第五条 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可以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发现地或者机动车登记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事实有异议的,应当向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第六条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警告、罚款或者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由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作出处罚决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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