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爸爸不到法定结婚年龄,妈妈到了,没有领结婚证,想给孩子落户口,孩子有出生证明,怎么才能落,落在妈妈那可以么

2018-09-11 18:30: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未达法定婚龄而登记结婚的,适用无效婚姻的规定。有权请求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为婚姻当事人及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请求权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只能在婚姻当事人一方未到法定婚龄之前提出,如果婚姻当事人双方已经达到法定婚龄,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其婚姻转化为有效婚姻。
    2、未达法定婚龄、未办理登记结婚而以夫妻关系同居的,适用有关事实婚姻和同居关系的规定。对于1994年2月1日之前达到法定婚龄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与1日以后达到法定婚龄的,应当补办结婚登记,不补办的,婚姻无效,按同居关系处理。
  • 申请出生医学证明提交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

    2、当事人的出生证或户籍部门出具的当事人父母情况的证明文件;

    3、代理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

    4、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 户口表明与户主的关系,公民的住址,公民的年龄。已经有户口的,不再需要出生证明。根据民通意见规定,公民的出生时间以户籍证明为准;没有户籍证明的,以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为准。
    没有医院证明的,参照其他有关证明认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