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个人借钱给别人利息的合法吗? 借款人逃走了怎么办?

2020-02-25 08:32: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少债务人为了躲避债务故意搞“人口失踪”,以此来躲避债权人讨债。为了更好地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针对欠债人下落不明之情况,
    充分注意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期,及时发布公告以防债权超过法定诉讼时效
    《民法通则》第135条、第137条规定债权的诉讼时效为2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即从约定还款期限届满日或者债权人主张权利之日起计算。对于超过2年的,若债务人以此作为抗辩理由且债权人无诉讼时效中断、中止情形的证据,债权人将面临非常大的败诉风险。
    若有诉讼时效中断情形,那么诉讼时效会从中断情形消失后重新开始计算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第140条如此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条第4项又进一步明确:“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下落不明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除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外,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因此只要债权人依据上述有关规定刊登追讨公告,可为维权提供更多的时间。
    在诉讼时效期限内果断起诉债务人,及时将债权债务以判决书的形式确定下来。
    债务关系由判决书确定后,将减少诉讼时效过期的风险。
  • 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首先要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借条、欠条、收条、银行转账记录等能反映欠款、汇款的书面材料,第二,至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第三,可查询其名下有无房产、车辆、存款并进行查封、冻结以便执行。第四,如还款期限届满两年,且期间追要过,需找证据证明,否则超出诉讼时效。
    第五,如存在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经担保人立为共同被告,要求共同偿还欠款。具体热线或到所咨询
  • 没有约定利息是否约定了还款日期,没有约定利息的民间借贷视为无息借款,但如果约定了还款时间,而对方没有在还款日内还款可主张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零七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二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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