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开发商没有预售许可,我房子已经交了定金一万,签了购房认定书了,结果事后被告知房子已经卖掉了?怎么办?

2018-09-11 19:04: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定金罚则具体内容
    给付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双倍返还定金。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依照担保法第89条之规定,定金的法律效力表现在两方面:
    1、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此乃为主合同得以履行情况下所表现的效力。
    2、在发生违约的情况下,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此乃主合同不能履行情况下的定金罚则。
    在司法实践中,支付定金的一方虽以货款、预付款、保证金、留置金、担保金、押金、订金等名义支付,但支付的数额、时间与定金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一致的,不影响定金合同的效力
  • 定金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为确保合同的履行,由一方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预先向对方交付的一定款项。债务人履行债务后,给付定金的一方有权收回定金,或者将定金抵作价款;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将双倍的定金返还给付定金的一方。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依定金的目的和作用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成约定金,即以定金的交付作为债之成立的要件的定金。这种定金在日常生活中最为常见。
    (2)证约定金,即以定金的交付为债之成立的证明的定金。
    (3)违约定金,其性质和作用与违约金相同,都具有间接地保证合同履行的效力。
    (4)解约定金,这种定金是解除合同的代价,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其丧失定金所有权来解除合同,接受定金的一方也可以用双倍返还定金来实现合同的解除。  
    (5)立约定金,是在订立合同前而交付的定金,其目的或效力在于保证在此之后订立正视合同。
  • 二手房交易风险:定金风险防范对策
    1、购房前一看房屋质量二察看产权证三比较价格四要中介公司将口头承诺写成书面文字五合同协商不成要保留证据(录音)(打官司时全部同意)。
    2、不要交纳定金,不签承诺书,直接签订三方协议。
    3、删除委托书或者承诺书的有关条款:议价。  二手房交易风险:定金风险防范对策  
    1、购房前一看房屋质量二察看产权证三比较价格四要中介公司将口头承诺写成书面文字五合同协商不成要保留证据(录音)(打官司时全部同意)。  
    2、不要交纳定金,不签承诺书,直接签订三方协议。  
    3、删除委托书或者承诺书的有关条款:“议价成功后,诚意金转为购房定金,如承购方违约不买或不依约履行,则诚意金由出售方没收;或者若受托人(中介)在上述期限内取得符合上述要约条件的卖方承诺,卖方承诺到达受托人即视为到达委托人。委托人与卖方的买卖合同即告成立。委托人应于年月日前按照上述要约条件到受托人处签署《房地产买卖协议书》。若买方逾期或违反上述任一条件,则按违约处理,定金不予退回,卖方有权即时解除并另行出售上述物业。”  
    4、加上下列条款:“签署本委托书后30天内(即年月日前)买卖双方及中介方没有共同签署正式的《房屋买卖协议》的,本委托书终止,中介方同时退还定金给买方。逾期每日按照定金的1%向买方支付违约金。没有签署上述协议的,中介方不得将定金交给卖方或者没收定金。本条款与其它条款不一致的,以本条款为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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