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7年12月选购的房需交纳房地产税,2018年房地产税新政策出台后,却达不上交税的标准,那麼如今是不是需缴房地产税吗?

2020-02-25 11:17: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1986」第8号第十九条的规定,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也就是说,夫妻在婚后想对婚前房产加名,就属于房屋权属发生转变。
    因此只要变更房屋权属,就得征收契税。《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出炉后,一些夫妻希望在房产证上共同署名。根据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要求,可以在房产证上加名字,但需要缴税。
    根据规定,税费包括3%的契税和千分之一的印花税。也就是说100万的房子想加名需要缴3万多的税。  具体缴纳办法按照房屋所有权添加人的实际占有比例,折合成合理市场价,按照赠予类别征收3%的契税。
    而婚后共同房产增名目前暂不需缴纳契税。

  • 一、房产税的税率

    按照规定,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从价计征。实行从价计征的,税率为
    1.2%;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

    二、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两种:一是房产的计税余值,二是房产租金收入。

    (一)房产的计税余值

    按税法规定,对于企业自用房产,应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

    所谓房产的计税余值,是指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自然损耗等因素后的余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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