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为了儿子一起生活,没有再婚,而且离婚的男人不给我钱,用我的钱,这样说我不想生活!

离婚
2020-02-25 11:31: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离婚时进行了财产分割,房屋归你。这样的协议有效地。意思是这个房屋现在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2、后复婚,但不影响财产的认定,因为房屋转为你的个人财产已经成为事实。
    3、再离婚,还是依据婚姻法的规定,对方只能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而房屋已经是你的个人财产。对方无权分割。
  • 若双方就离婚涉及的问题分歧较大,无法达成一致时,就要进行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时,法院仍会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以及当事人的诉求对财产进行分割。
    首先,要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次之,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 一、男方知道孩子不是亲生了,女方起诉离婚,男方可以要求赔偿,因为女方属于婚姻的过错方;
      
    二、法律依据:《婚姻法》(2001修正)第四十六条 【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