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打人受重伤后,积极出资医疗伤员,取得伤员的谅解。 有必要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吗?

2020-02-25 11:51: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重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没有甲乙级之分。  
    二、造成被害人重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便法院有关系,也不能违法审判。被害人对判决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检察院抗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的。

    如果打人致轻伤以上的,可能会构成故意伤害罪。
  • 目前我国刑事责任能力主要分为三级:
    (1)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2)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3)无刑事责任能力。
    我国刑法又对这三级刑事责任能力规定了不同的责任承担。
    其中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是指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即轻度精神病人,包括那些患有轻度精神病、精神发育不全、神经官能症及病态人格的精神障碍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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