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登记 没结婚证 男方还出轨 离婚的话 孩子归谁 而且现在女方还怀着孕 至于彩礼怎么办??? 男方坚决要彩礼怎么办???

离婚
2018-09-11 19:36: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依您说的情况,你们办理了结婚登记并共同生活,彩礼不予返还。对于车辆需看车辆登记日期与结婚证登记日期。如车辆在结婚登记之前购买的,那么车辆属于您的婚前个人财产;如车辆是在结婚登记之后购买的,那么车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房屋产权登记人为男方父亲,属于男方父亲的财产,离婚无权对该房屋进行主张。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由女方抚养。所以由您抚养孩子,男方需给付孩子的抚育费,按其月总工资20%-30%给付,给付到孩子满十八周岁止。
  • 如果有如下情形,需要全部返还。详谈电话联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如果有如下情形,需要全部返还。详谈电话联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详细>>
  • 您好,第一个问题,用彩礼买的东西属于女方个人所有。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的规定彩礼只有在下列情形下才予以退还: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因此您的情况应当不予退还,买的东西也属于女方个人所有,但若是婚姻登记后用彩礼买的东西作了陪嫁,这陪嫁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剩余的彩礼钱属于女方个人所有。第二个问题,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大。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一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二是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希望我的答复能帮到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