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的某个部门外包了,公司现在想调动我去降薪,迫使我辞职~多次没有在辞职报告书上签字

2020-02-25 18:23:4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者转正后被调岗工资不一致的,劳动者是可以辞职的,劳动者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劳动合同法司机解释的规定,如果公司单方面调岗降薪的,如果劳动者也不同意,则劳动者最好在一个月内就提出书面的异议,并保留相关的异议证据,否则很可能就视为劳动者默认同意了。另外,如果公司是按照降薪之后的工资来发放,劳动者也应及时的向公司提出支付工资差额的通知书,并保留该相关证据。
    如果到时公司还是不改正,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赔偿。
    另,如果公司到时将劳动者辞退了,则可以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
  •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遇到公司单方面调岗降薪上述情况,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经济补偿。
    能够通过协商解决的话,尽量协商,毕竟史上最难就业季已经来临。
  • 对于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用人单位必须采取适当的方式,否则很有可能侵害劳动者权益,使单位陷于不利的局面。   首先,用人单位可以对初次考核不合格的员工进行岗位调整。但该调岗行为必须合理,不能与员工原先的工作没有任何联系。比如,不能让之前做研发的人员调岗去做销售。另外,用人单位还应当完善劳动合同和企业规章制度,对员工拒绝调整的行为予以合法应对。由于用人单位对业绩不达标的员工多采取向下调岗的方式,所以往往会出现员工不服从安排、拒绝履行的情况,此时用人单位只能通过在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中约定员工拒绝调整岗位的行为是严重违纪行为,这样用人单位才能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其次,用人单位可以对初次考核不合格的员工进行岗位培训。   最后,用人单位对于经过调岗或培训仍然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还特别提醒用人单位注意的是,对员工的上述培训应当保留培训档案并经员工确认,以免将来发生劳动争议时没有相关证据。   而且,用人单位应把握几点:
    1、要制定恰当的考核方法,以判定员工是否“胜任工作”,要使员工对考核结果心服口服;
    2、换岗的工作岗位也与原工作岗位相接近;
    3、员工不能胜任原工作岗位,用人单位应给其一次换岗机会或培训;
    4、如员工不愿意换岗,则用人单位可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依法给予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