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祖父、祖母和叔叔20多年前去世了。 现在母亲和婶婶有权继承叔叔的孩子们和祖父祖母留下的房子和土地吗

2020-02-25 21:09: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父母一方过世或者全部过世才能谈得上继承遗产。继承份额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均分,父母的子女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承方式是:房产是不动产,不可拆分,你们协商后,一人拿房子并且过户,其他人按房产市价均分现 金, 现金由拿房子的人给付。
    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诉讼。继承法规定,死者死亡无遗嘱,按照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爹妈,三方平分继承死者名下那一半房产,需要你召集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一起到公证处,办理选取你一人继承,其他人签署放弃协议,得到公证书,到房管,办理你继承一半产权,在由你母亲把她那一半,买卖或是赠与过户给你,这样,你就拥有全部产权。
  • 根据《继承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遗产继承纠纷中,首先要确定的便是继承权主体,也即哪些人具有遗产继承资格。
    而遗产继承资格的确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依法定遗嘱的方式来分割遗产。而依法定继承相关亲属关系的确定,则是依据《婚姻法》所规定的亲属关系间权利义务来明确是否具有继承资格的。
  • 子女去世后留下的遗产,父母有法定继承权。
    根据《继承法》规定,子女去世,有遗嘱的遵循遗嘱,没有遗嘱的,其遗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其有法定的继承权继承子女的遗产,参与遗产分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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