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9月10日晚上结束酒后驾驶坐电车回家的路上遇到了过路人。 事故科对我开车的是汽车进行了血液检查,说可能是酒后驾车,拘留后询问了发生了什么事

2020-02-25 21:34: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酒后驾驶分两种:

      
    1、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

      
    2、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依现行法律规定,饮酒驾驶属于违法行为,醉酒驾驶属于犯罪行为。

      
    二、对饮酒驾驶的处罚:

      
    1、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

      
    2、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 2013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23号令)正式实施。  最新处罚条文:  酒后驾驶分两种: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目前,饮酒驾驶属于违法行为,醉酒驾驶属于犯罪行为。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 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新修订的刑法于2012年5月1日起施行,“危险驾驶”入罪引起社会高度关注,明显加大了对醉驾、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的惩罚力度。
    2012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的醉驾案件进行调研,并酝酿出台相关司法解释。
    根据《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以交通肇事罪论处。
    如果有逃逸致人死亡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