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已经支付了10年的社会保险,我又退休了5年。剩余的5年由单位支付。这会推迟我的退休吗?谢谢你

2020-02-26 08:41:5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说相应推迟退休年龄已是一种必然趋势,男性退休年龄可能延迟到65岁。那么团团疑云将会飘来:我的退休金会不会变少?国家的养老金是不是不够支付?大学生就业会不会更难?  有专家指出:延迟退休刚开始肯定不会被大家接受,除了担心增加失业率等因素,这涉及到一个最普遍最具象的问题:“为什么要剥夺我的休息权利?”  在中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工作的水管工宋师傅表示,希望能够尽早退休领取养老保险,他已经在这家物业公司工作了五年,之前也在其他公司做过,缴纳的是基本养老保险。
    由于工资低,活儿多又辛苦,宋师傅希望快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领取保险金,可以在家休息帮忙带孙子。如今听说退休年龄推迟的消息后,不免有些担忧,希望在自己能够赶在政策出台之前退休。
      如果从微观的角度看,很多反对者是这么算账的,假设按照政策要求延迟5年退休,就等于多收5年的养老保险,个人少领5年养老金,这样里外里相差不少。  然而根据专业的算法,事实并不是这样。
    新人的养老金公式是这样的:社平工资×20%+个人账户×1/120之和,显然跟社平和个人交纳金额有直接关系。举例说明,假设退休者A于2011年退休,工龄40年,其个人账户养老金中存有15万资金。
    那么A拿到手的养老金,约为3079元。若退休者A延迟退休至5年后,假设社会平均工资年增长率为5%。A积累的个人养老金账户为18万,则5年后A拿到手的养老金约为4342元。
    这也证实吕井海想要说明的问题:如果一个人愿意多工作几年,除了挣得那几年的工资外,退休金也将会增长。延迟退休可以增加养老金月领取额,这也是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存得多领得多。
    希望能够延迟退休年龄的人应该不在少数。  大家最大的压力可能来自于这个政策是否具有强制性。
  • 一次性付款买房不需要社保。
      在当前持续加息的背景下、一次性付款的好处是减少利息支出,选择一次性付款可能会得到开发商一定幅度的折扣,但购房者必须以足够的资金做后盾,这种方式操作比较简单。
      相对来说,分期付款对购房者比较有利,以期房预售为主,购房者可以按工程形象进度分几次向开发商支付房款,直至自己的商品房验收合格后再支付尾款,这样对买卖双方都比较公平。
      采取这种付款方式应把握以下几点:
      
    1、分期付款建议在购买期房时采用。购房人交付首期款时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契约,房屋交付使用时,交齐全部房款,办理产权过户。
      
    2、购买现房分期付款的情况。建议房屋的交付与房价款支付不同时进行,房屋交付在前,现金支付完毕在后。
      分期付款与一次性付款比较,其短处是由于利率高,因此房款额加在一起会高于一次性付款的金额。不过,可降低资金成本,如果我们将通货膨胀和个人收入增长率及支付能力综合起来比较,分期付款对购房者来讲还是更加合算一些。
  • 五险一金:
      养老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1%,个人自己缴纳8%;
      医疗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9%,个人缴纳2%外加10块钱的大病统筹(大病统筹主要管住院这块);
      失业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个人缴纳1%;
      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
    0.5%,个人一分钱也不要缴;
      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
    0.8%,个人一分钱也不要缴;
      住房公积金: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8%,个人缴纳8%
  • 单位不交社保可以解除合同吗?   单位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   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解除合同要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因为这个原因劳动者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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