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在14年内买了一辆汽车抵押贷款,几个月后被担保公司开走了,我不在乎,现在担保公司起诉了我,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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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
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因此,由于贷款人已经携款潜逃,可以起诉担保人,担保人应对所欠的本金和利息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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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的是买开发商的房子,用开发商做担保
按揭贷款办理流程如下:
1、 与房屋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
合同”。
2、 向房屋开发商交纳首付款,开发商出具首付款发票。
3、 持“商品房买卖合同”到房地产交易市场交维修基金、印花税领取维修基金发票。
4、 持相关手续到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申请。
5、 银行审批同意后,签订个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
6、 银行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
7、 预抵押登记手续返还后,银行放款。
8、 开发商出具全款发票。
办理银行贷款所需准备的材料:
1、 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2、 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 借款人及配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4、 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5、 借款人及配偶工作收入证明材料。
6、 商品房买卖合同正本及复印件2份。
7、 首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
8、 维修基金发票(第六联)
9、 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表(开发商提供)
10、借款人个人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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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