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租了一间房子开店,最近房子搬走了,我想问,商店里的货物会得到补偿吗?还是搬运货物,有营业执照?

2020-02-26 10:55: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后的装修费用处理问题:
    1、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的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2、如果合同对房屋出租后的用途有明确约定,装修是一种必需,且装修时出租方既不阻拦,也未在合同期内提出异议,应视为对承租方装修行为的同意或默许。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6条规定,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财产所有人同意添附,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协商不成,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财产所有人的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

  • 1、房子在租期内房东把房子卖了,不应影响你继续租用。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原合同对新房主继续有效。你可要求新房东继续履行合同。
    2、《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3、如果新房东想收回房屋,你可以要求原房东退还未到期租金以及寻找新房源以及搬家所造成的损失。否则你可拒绝搬离。
  • 如果是农村的,农村的房子拆迁有三种补偿方式,
    1.有条件的,优先采取宅基地迁建安置,另补偿房屋重建成本价;
    2.纯货币补偿,就是房屋重建成本价+宅基地地价;
    3.房屋置换,相同地段按面积最低1:1;如果是城市的,城市的房子有两种补偿方式:
    1.房屋置换,相同地段最低拆多少补多少;
    2.货币补偿,最低是周边房地产市场价;我只能提供上述法律规定的标准,没有办法给您确定具体的数额,具体多少钱一平米,需要根据当地的物价、地价来评估和计算,一般最低是重建成本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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