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国有企业做了10年的临时工,但现在听说临时工的工资正在下降。如果发生这种情况,我应该得到哪个部门的正义?

2020-02-26 11:55: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鉴定之后,劳动局赔偿的是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法院依法申请支付令,或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临时工工资应该按照双方之间的协议支付。
    1、公司雇佣临时工的工资可以发放现金也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支付;分录如下:借:应付职工薪酬/管理费用-临时工工资 贷:现金/银行存款
    2、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只要付出了劳动,就应当支付其劳动报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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