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定婚了,男女双方给女性三万元钱,同居生活怀了孕。男女双方退亲,女性用退款吗

2020-02-26 12:37: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一般情况下确实只适用于合法的双方当事人,但是,《婚姻法》关系到千家万户,立法的初衷之一就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妇女权益。《婚姻法》第三十四条是为了照顾女方怀孕期间和分娩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的特殊情况,保护胎儿,婴儿的健康,维护妇女的身心健康而设立的。
    不能仅仅因为没有进行登记,就忽视这一重要的立法本意。  在怀孕这个特殊期间,一方面胎儿或婴儿正处在发育阶段,正需要父母的合力抚育;另一方面妇女也需要身心的健康,不说是男方全心全意的照顾,至少是不能有额外的不良干扰。
    如果此时男方提出解除同居关系的请求,对妇女的精神刺激过重,既影响妇女的身体健康,也不利于保护胎儿或婴儿,其造成的不良后果不亚于合法婚姻关系中的男方提出离婚请求时怀孕的女方,当初设置这一条时就已经是充分考虑了,女方是否会存在过错,存在怎样的过错,换句话说,只要将合法的婚姻关系所产生的利益和妇女以及胎儿或婴儿的健康相比较,就能够得出应该侧重保护哪一方。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法释[2003]19号)规定: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因此,符合以上规定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 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没有结婚的,解除婚约时,收受聘金聘礼的一方应当适当返还给另一方。理论上提起民事诉讼是没有问题的。但民诉法又规定了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诉讼举证规则,也就是说,男方要求女方返还聘金聘礼,必须举证证明自己确实有这么多的聘金聘礼送给了女方。
    媒人出庭作证是一种举证方式,其他能够证明事实存在的方式也是可以的。你方可通过与对方谈判或通话等方式,做好录音,这也是一种举证方式。但录音的对象必须是对方本人,针对媒人的录音可作为辅助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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