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转账记录和手写照片,被告不承认借款吗?

2020-02-26 13:20: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有欠条给对方如对方拒不还款,建议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欠条是针对好友间的借贷凭证,陌生人之间请不要操作欠条条,不管是借款还是出借,陌生人间操作都有风险。 对于借款人来说:部分人在借款前会要求先付利息或者是操作补欠条,此时一定要核实清楚,谨防上当受骗。
    补欠条只有在收到款的前提下才能打,否则一旦打了补欠条条,便需要按时还款,因此操作前一定要核实清楚。
  • 借条只要包括了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时间等主要内容即为合法有效。
    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一)写清楚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
    (二) 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三)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四)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
    (五)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六)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
    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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