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信用社工作,我弟弟的贷款到期日没有形成不良,信用社扣下我的工资偿还贷款,请信用社可以这样做吗?

2020-02-26 13:35: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未依照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在用人单位拖欠或未足额发放劳动者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到期贷款是指已经到达归还期限的贷款。通常,到期贷款有两种含义:
      一种是借款合同规定的按年分月还款的最后时点和全部贷款终止的时点所占用的贷款余额。
      另一种是借款合同规定的按年分月还款的当月和全部贷款终止的当年所占用的贷款余额。
    前一种是时点概念,后一种是时间概念。银行会计部门规定贷款到期之日即为贷款逾期之时,运用的就是时点概念,银行信贷部门安排贷款回收计划时要求均衡收贷,运用的就是时间概念。
    正确理解到期贷款,对于企业和银行合理安排还贷和收贷,搞好财务管理和信贷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 社会保险个人应该承担的部分,需要从个人工资里由企业扣除。

    《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以北京为例,目前北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其中17%划入统筹基金,3%划入个人帐户),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
    1.5%,个人
    0.5%;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
    0.8%,个人不交钱。

    公积金缴费比例: 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300%的10%。

    (统筹基金即:在养老保险制度从国家—单位制逐渐向国家—社会制转变的过程中需要国家统筹,以解决经济发展不平衡及人口老龄化等问题。

    (1)以企业缴费为主建立社会统筹基金;
    (2)由职工和企业缴费为主建立个人帐户;
    (3)政府负担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费用。这种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半基金制有利于应付中国人口老龄化危机,逐渐分散旧制度到新制度的转轨成本,逐步实现由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到个人养老保险制度的转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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