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医院接受了错误的治疗。如果我找到了,我能要求赔偿吗?

2020-02-26 14:54: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医院错误治疗的,是否能够赔偿应视情况而定,
    (1)因为医疗责任的举证责任是在医院一方的,如果医院的能够举证说明在医学领域被误诊人的病理分析错误属于正常,且有告知可能有误或者是有其他原因,那么医院是没有责任的,也是不用赔偿的。
    (2)如果医院无法举证说明自己没有过错,那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就可以获得赔偿。
    (3)《侵权责任法司法解释》第一百零一条:依照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法院即可认定医疗机构有过错;医疗机构不得主张推翻该过错推定。
  •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11条的规定:“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所作的鉴定或者对卫生行政部门所作的处理不服的,病员及其家属和医疗单位均可在接到结论或者处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当地向人民法院起诉。”依照该规定,你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你对当地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所作的鉴定结论不服,但该鉴定结论毕竟是依法作出的,也只能在诉讼中通过法庭调查、双方当事人对其加以辩论,由法院决定是否有必要重新鉴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5条的规定,你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重新鉴定。比照《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7条第1款的规定,法院将审查你所提供的证据是否能够证明下列情形: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资格;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它情形。法院经审查,你所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上述情形之一的,将不准许你重新鉴定的申请。
  • 在有的地方出台的医疗纠纷调解程序中或某些医院内部规章中的确规定了医疗纠纷调解解决时的赔偿限额。
    如果超出了限额,那么,只有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经鉴定构成事故的,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进行赔偿。
    当然,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医疗侵权之诉,由法院委托医疗损害鉴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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