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两个司机在弯道相撞,一个无证驾驶导致一人死亡,而不是在城市,这种情况将如何判断?

2020-02-26 18:45: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14〕9号
    第八条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 对于无证驾驶机动车致人死亡的驾驶员,要从二个方面进行处罚:
    1,在行政责任方面,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可并处拘留15天的行政处罚。
    2,在刑事责任方面,如果驾驶员负事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则涉嫌交通肇事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无证驾驶是违反交通运输管理规定的行为。因此,无证驾驶造成人员伤亡是可以定性为交通肇事罪的。无证驾驶致人死亡的处罚也就是根据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标准而定。为依法惩处交通肇事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将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一、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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