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断断续续地向我借了45万美元,只是转账记录,没有拖欠。 我们该怎么办

2020-02-27 00:45: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人民法院在审理借贷纠纷的案件时,一般会要求原告提供书面的凭证,在没有书面凭证的情况下,原告可以将能证明案件事实的录音作为证据提交,录音时不需要第三方在场;

    如果有案外人能证明案件事实的,可以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 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 没有借条仍然可以起诉。但要想得到人民法院判决的支持,除借款人自己承认外,您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据,否则将面临败诉的风险。证据包括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借条属于直接证据。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您可以通过提供证人证言、录音、短信、聊天记录、汇款凭证等间接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
    建议您在通过一些方式收集一些证据时,可以通过他自认的方式,比如找他协商,通过录音或其他记录方式确定你们存在欠款事实、债权债务关系,向对方通过书面方式催要,让对方签字确认等,然后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这种债权一定要尽快解决,可能有诉讼时效的要求,只要距您最后一次向他追讨欠款没超过两年即可,如果超过两年属于超过诉讼时效,法院不会支持您的请求。
  • 首先,夫妻一方用属于自己的财产购置了夫妻共同财产,另一个为此出具了借条,该借条是个人债务还是为夫妻共同债务。在借条确定的款项作为对价购置的财产由夫妻共同经营或使用并且收益由夫妻共同的情况下,应当认定购置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这时如果继续认定借条的效力,让出具借条的一方独自承担借款责任,显然已经违背了婚姻法第十三条“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的规定,同时也显失公平。
    其次,夫妻间债务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是否可以由于混同而归于消灭。随着婚姻法的修订,婚姻法实际上已否定了债可以因结婚而混同从而归于消灭的说法,因为修订后的婚姻法已经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归该方所有,这意味着一方的婚前债务也应由该方承担。
    既然婚姻法已经明确否定了这种债可以由于结婚而混同从而归于消灭的说法,那么也就不能否认夫妻间可以发生债的关系,混同说或不能发生说是不能成立的。
    综上所述,夫妻婚内借条的效力在一般意义或形式意义上应当认定其是有效的,但对其的认定存在许多影响因素。
    例如借条的出具是否出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借条出具后如果借条所确定的款项所购置的财产完全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其使用、经营收益完全归夫妻共同享有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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