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女儿假期后被骗了,我不知道去哪里是要钱,去公安,他们不接受,听电话就像被吓倒,女儿才17岁,我想问,我该怎么办?

其它
2020-02-27 08:18: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第一百一十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第一百一十一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 出了工伤事故后,一般不需要报警,报警也不会受理。也不需要备案。
    工伤处理:
    1. 申请工伤认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确定具体等级才能确定赔偿标准。
    3. 用人单位有缴纳工伤保险,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余工伤赔偿。用人单位未缴纳的,由用人单位全部支付。
    4. 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 被人诈骗了,如何报案处理:
    1、先了解什么诈骗罪,是否构成诈骗罪。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
    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本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2、然后根据法律法规来报警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