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不想去法庭。法庭要我去找人。我不会起诉任何人。

2020-02-27 12:49:5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进行民间借贷纠纷诉讼原告符合起诉的条件如下: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的基本条件包括四个: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必须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所以作为债权人起诉需要符合上述四个条件,法院才会受理。
  • 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
    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对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
    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
  • 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发现有下列情形,应当严格审查借贷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交付方式、款项流向以及借贷双方的关系、经济状况等事实,综合判断是否属于虚假民事诉讼:  
    (一)出借人明显不具备出借能力;  
    (二)出借人起诉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明显不符合常理;  
    (三)出借人不能提交债权凭证或者提交的债权凭证存在伪造的可能;  
    (四)当事人双方在一定期间内多次参加民间借贷诉讼;  
    (五)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委托代理人对借贷事实陈述不清或者陈述前后矛盾;  
    (六)当事人双方对借贷事实的发生没有任何争议或者诉辩明显不符合常理;  
    (七)借款人的配偶或合伙人、案外人的其他债权人提出有事实依据的异议;  
    (八)当事人在其他纠纷中存在低价转让财产的情形;  
    (九)当事人不正当放弃权利;  
    (十)其他可能存在虚假民间借贷诉讼的情形。
  • 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如果双方同意选择仲裁的话,还是尽量通过仲裁或者调解的方式来解决,要比诉讼(打官司)快捷得多。
      因为仲裁是一裁终局,就是审理一次之后,这个事情就到此为止。
    还有一个原因是仲裁审理的期限比较短,分两种情况,涉及金钱数额的,如不超过30万元两个月内就可以审结,超过30万元的,大概4个月审结。我们国家法院一般明确规定诉讼一审是六个月的时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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