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66年后,男方健康,女方死亡,结婚证遗失,地方民政局找不到结婚档案,如何证明男女之间的婚姻关系是真实的?

2020-02-27 14:51: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应持:

    1、本人的户口簿(95新户口簿)。如果没有户口簿,则需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
    3 、结婚证。如果结婚证毁损或遗失,或一方因故强行收藏住结婚证,则需去原婚姻登记机关查询婚姻档案,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婚姻证明 。

    4、离婚协议书(A4纸打印一式3份)。离婚协议书是协议离婚最重要的文件,如何制作离婚协议书,我们将另文说明,请关注。

    5、双方各2张2 寸近期半身免冠证件照片(同一底板)。有的登记机关会要大1寸的,有的婚姻登记机关会提供拍照服务,或者在其附近都会有拍照的店铺,拍摄快照还是很方便的。

    6、《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处提供样本,可当场填写)。
  • 如果这个别人是你准备结婚的人,而且他(她)也愿意让你查询,可以持他人经过公证的委托书以及本人身份证前往民政部门查询,如果档案比较久已经移交,相关部门会告知你去档案馆查询。
    最直接的方式是,可以要求对方开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如果非亲非故也非相关事务需要,是不能查到别人婚姻记录的,因为属于个人隐私。
  • 只有身份证不能办离婚手续到民政局办理离婚,需要双方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双方协商一致并签字的离婚协议,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