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给我们办了社会保险卡,但是社会保险卡还没到,现在急用社会保险卡,该怎么办呢?

2020-02-27 16:49: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社会保障卡,是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用于劳动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卡(IC卡)。面向城镇从业人员、失业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称为社会保障(个人)卡,面向用人单位发放的称为社会保障(用人单位)卡。人社部表示将用5年左右时间,使社会保障卡普遍具有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采用全国统一标淮,社会保障号码按照《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采用公民身份号码。  
    (一)申请换卡  
    1.社会保障卡卡面污损、残缺不能辨认或芯片损坏不能在读卡设备上读写,卡主可持该损坏卡、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社会保障卡中心服务网点办理换卡手续,并交回该损坏卡。  
    2.社会保障卡有效期满或基本身份信息(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民族、相片5项信息)变更,可持卡、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簿及复印件到社会保障卡中心服务网点办理换卡手续。  
    (二)领取新卡  办理换卡手续7个工作日后,卡主凭换卡业务办理凭证和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到原办理点领取新卡。有效期满或基本身份信息变更的原卡,由卡主交回业务办理点,最终汇交至社会保障卡中心服务网点统一销毁。  ※温馨提示  
    1.如委托他人代办换卡手续,还须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广州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因基本身份信息变更办理换卡手续,还须提供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个人资料变更确认表》复印件。  
    3.办理换卡期间,个人相关社会事务的办理手续遵照相关业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4.请妥善保管广州市社会保障卡(包括老年人优待卡)。若卡体出现弯曲、打孔、明显折痕、无法清除的污渍等情况,均视为人为损坏。  
    5.在领卡1年内因非人为损坏的质量问题申请换卡的,由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免费更换;其他换卡业务的费用由卡主自行承担。
  •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
    四十六、四十七条规定(即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解除劳动关系
  •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未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及缴费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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