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商量一下。 我和我丈夫正在再婚。 我第一次结婚有两个孩子。 我丈夫没有生孩子。 然后,两个孩子正在交给前夫。 我再婚之后生了双胞胎的女儿和儿子。 这是交社会抚养费吗?我们家在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有多少钱

2020-02-27 17:20:0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夫妻双方如果可以就离婚时的财产进行协商达成合意,可以通过协议已离婚,不能达成合意,可以打法院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离婚,同时要求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划分进行判决。夫妻双方离婚后,又再婚的,其二婚生育的条件如下:
    1、再婚夫妇双方都不曾有过孩子的。
    可以生育孩子。
    2、再婚夫妇双方有一方不曾有过孩子的。可以再生一个孩子。
  • 缴纳社会抚养费有何依据

    《办法》第六条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要有专用收据。社会抚养费收据用于证明国家收取某特定当事人缴纳的社会抚养费事实的专用收据,必须由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印制、发放,其他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印刷。

    按照有关规定,当事人直接到指定的代理国库业务的金融机构缴纳社会抚养费的,由该金融机构向缴款人出具社会抚养费收据;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当事人所在单位代收代缴的,由代收代缴的机关、单位向缴纳人出具社会抚养费收据
  • 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按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的夫妻双方实际总收入计算,其中:农村居民实际收入低于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以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城市居民实际收入低于本县(市、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以本县(市、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具体征收标准如下:
    (一)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其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
    (二)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未达到规定的再生育年龄或生育间隔提前再生育子女的,每提前一年按照其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四十征收,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三)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其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四)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的,依子女数量按违法多生育子女的标准征收;
    (五)因实施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谎报婴儿死亡或遗弃、买卖、残害婴幼儿后违法生育的,按违法多生育子女征收标准的二倍征收。
  •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2002年8月2日,国务院经国务院令第357号公布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征收社会抚养费问题作出了规定。  不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以下规定计征社会抚养费:  
    (一)不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再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6倍至8倍征收;  
    (二)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3倍至4倍征收;符合婚姻登记条件,在生育后3个月内补办婚姻登记手续的,免征社会抚养费;  
    (三)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9倍至10倍征收;  
    (四)符合再生育的规定条件和间隔时间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计征基数的1倍征收;符合再生育的规定条件但未到间隔时间生育的,按计征基数的2倍征收;  
    (五)不符合本条例规定再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逐胎加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一方是农村人口,另一方是城镇人口的,以城镇人口所在市上一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计征社会抚养费。  不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除按以上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外,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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