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2013年需要发展,和妻子父亲借了十二万元,还了两万元。 现在和妻子的感情破裂了,是婚后共同债务吗?

2020-02-27 18:10: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婚姻法》第四条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
      当前我国法律未对婚外情?现象实施惩罚,婚外情只是偶尔地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不承担民事责任,在婚姻法上没有什么后果,属于道德调整的范围。如果一方有婚外情导致双方感情破裂的,《婚姻法》规定可作为离婚的合法条件之一。同时,有婚外情的一方作为婚姻中的过错方,在离婚时另一方可要求精神上的赔偿。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 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追讨?
    1、一般来说,夫妻结婚之前所欠的债务为个人债务。但婚姻法解释
    (二)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这表明债权人能证明所负债务是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则其有权要求以债务人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而作为夫或妻一方在离婚时,也有权要求对方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该债务。
    2、夫妻结婚之后所欠的债务通常是夫妻共同债务,需要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但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第3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3、对夫妻离婚前已经存在的债务,离婚后如何承担。婚姻法解释
    (二)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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