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买了一间二手房,房东把清单上的家具家电拿走,用押金赔偿,不是违法吗?

2020-02-27 18:38: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租赁房屋应该注意:

    一、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而产生的违约金、损坏赔偿金和其它相关费用,甲方可在押金中抵扣,不足部分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付款通知后10日内补足。

    二、在合同中应该表明租房者合同期满要求退租时,房主可能会以房屋设施损坏或者其他藉口作为条件来克扣租房者押金,造成租客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就应当注明租约期满后多少个工作日内,在房屋及其设施无毁损的情况下,业主应退还押金。
  • 房东无故不退还押金可以采取的方式当然是协商与起诉,关于押金一般在合同中会有约定,房东的行为属于对合同的违约,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当然遇到这种事情协商一般不能解决问题,多半会走到起诉这一步,房东的恶意违约违反合同法的规定,向法院起诉既能要求返还押金,也能要求其按照合同支付违约金。
  • 个人在房产交易中,若是购方:
    1.交易时有契税,合同价款的3%-5%,如果是购入90平米以下的唯一住房可按1%征;如果还是经济适用房,可再减半征收
    2.如果你购买的是个人的二手房,如果对方购房不满5年且不是对方唯一住房,那么,对方需要交个人财产转让所得,一般会转嫁给购方负担。
    3.购买下来了以后的会涉及房产税。如果你是出租,会按租金的12%征房产税,营业税是3%减半征收,城建税是7%或5%或1%,教育费附加是2%,个人所得税是租金扣除税金、修缮费(次上限800)、费用800后减按10%征个人所得税;如果你是自用,免房产税不涉及营业税和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4.购买下来不出租也不是家庭唯一住房,则要按房产余值(原值减去当地的扣除比例额)的
    1.2%按年交房产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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