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三年欠我五千元工资,一直没给。 去年,我交了一张五千元的债,多次求他。 他总是说几天,几天都没给钱。 现在我该怎么办呢?

2020-02-27 19:34: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法律保护民间合法借贷关系,对于欠债人不按约定偿还的,债权人可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民法通则 》第九十条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
    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 双方可以就劳动报酬问题协商解决。

    不能达成一致协议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拖欠工资问题,还可以向劳动局投诉。
  • 工地欠薪可用以下方式解决:
    1、建设工地向当地住建局的农民工工资清欠办公室投诉,要求调解,调解不成的,可申请动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若不是建设领域工程,就向该工程的行业主管部门投诉,交通领域去交通部门、水利工程去水利部门、国家投资性工程去发改委
    2、向当地人社局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立案处理;
    3、还可以向当地信访部门寻求支持,调解解决。
    4、拨打市长公开电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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