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未婚生育的单亲父母如何给孩子户口

2020-02-27 19:38:5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规定:
    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可根据以上规定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 未婚先孕只要在生育前办理结婚证和生育证,一般是不罚款.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条实行生育证制度,持有生育证的夫妻方可生育。
    要求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夫妻,凭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到女方户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登记,领取生育证。
    符合规定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予以办理。
  • 上户口不需要钱,但当事人违法生育子女的行为还得被计生部门征收社会抚养费。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1月14日印发《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已出台,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办理户口登记。
    对违法生育子女的当事人,社会抚养费当然还需缴纳,但这是属于计生部门的法定职责。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 收养的孩子如何申报户口?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1999年4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施行前,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未办理收养登记的,当事人可以按照规定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事实收养公证,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尚未办理户口登记的,可以凭事实收养公证书、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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