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强奸犯被定罪后,赔偿受害者的损失吗?

刑事辩护
2020-02-27 20:40: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强奸罪一般量刑是3到10年,没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话一般是4年左右。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刑事案件是不用支付精神损失费的。因为犯罪分子要以自己的人身自由付出代价。如果因强奸给受害人造成了人身伤害,那么是需要支付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的。
  • 没有证据证明强奸事实的,属于违法拘留,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涉嫌强奸犯罪,最长可刑事拘留三十七天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强奸罪,一般判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般猥亵罪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聚众或公共场所当众犯猥亵罪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 被强奸后可以要求犯罪嫌疑人给予精神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或其他人格权力,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