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父亲工伤死亡,继母和父亲结婚一年无子女,并且她从来没进过我家的家门,也没有照顾这个家庭,请问她能获得父亲赔偿金的多少比例?遗产又能得到多少比例?

工伤索赔
2018-09-12 06:18: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我国的法定继承分为两个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权或被剥夺继承权的,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才能继承遗产。
  • 参照继承法关于继承人的范围,考虑与受害人的关系、劳动能力及共同生活紧密程度,照顾妇女儿童的原则分配。职工因工死亡获得赔偿,不是死者的遗产,是对近亲属财产损失的补偿,因此,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其中,一次性丧葬补助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都有明确的指向性,不能作为共同财产损失参加分配。仅可以参加分配的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分配,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扣除办理工伤死亡职工丧事丧葬补助金补足部分之后,下余部分参照继承法关于继承人的范围确定,考虑与受害人的关系、劳动能力及共同生活紧密程度,照顾妇女儿童的原则分配。
  • 从死亡赔偿金和补偿费性质上看。死亡赔偿金和因公死亡补偿费,是在公民死亡以后由死者以外的个人或者单位给予的赔偿和补偿。按照法律规定,职工因公死亡所得的各项赔偿款,是对死者近亲属的安抚,其性质不属于死亡公民的遗产,不能按遗产分配,应该由其近亲属平均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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