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们的丈夫和妻子一直不相容,多年没有生活在一起,甚至派一个女人不出现,我正在起诉离婚,他还打电话告诉n多次孩子杀了我,这样的父亲可以切断子女关系吗?

离婚
2020-02-27 23:21:0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关于涉外婚姻起诉离婚,需要双方是在中国境内办理的结婚证。
    如果是诉讼离婚,可以在中方公民户籍所在地区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 通常情况下,离婚可以有夫妻双方进行协商处理,但是者建立在夫妻双方可以达成协议共识的情况下进行。如果一方对另一方提出离婚存在异议,或者双方就夫妻的共同财产分割乃至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存在异议的情况下,是不能够通过协议离婚的,此时就要通过法律程序依法到法院采取诉讼离婚。
  • 依照法律规定,有家庭暴力时,受害方离婚时,可以要求家暴方赔偿,包括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
    且在分财产综合考虑,适当照顾受害方!
    受害方可以到法院以家庭暴力为理由起诉离婚,通常法院不需要经过调解直接判决离婚。
    一般在三到四个月左右判下来
  • 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我国夫妻在离婚时如何对子女的归属尽心确定,但是我国法律中明确规定了夫妻双方可以就子女抚养权的归属进行约定。如果不能够约定的,可以由双方进行起诉,然后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由法院依照相应的原则进行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