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我想离婚的话,我就悄悄离开家,他两年没管我了,我们也没联系,怎么办,没有财产纠纷,协商离婚,协商没有结果,可以向法院控告宋离婚吗

离婚
2020-02-28 01:32: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一方有婚外情的,是可以协商离婚的。
    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及民政部颁发的《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等行政规章,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的办理离婚登记的一般程序为: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3、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4、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
    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双方应事先准备好离婚协议书,打印或手写都可以,签名处最好空置、当场签署。需要注意的是,有些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必须亲自书写,不能打印:有些地方婚姻登记机关需要当事人将离婚协议书保存在软盘上一并提交。
    因此,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前,离婚双方最好能同当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联系一下,问清所需带的材料,准备齐全,省得白跑浪费时间。
    5、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6、婚姻登记员颁发离婚证,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
    (1)核实双方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离婚协议纠纷的处理及法律救济途径。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
    ××婚姻登记处”。注销的结婚证退还本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收到离婚证和告知单后,在送达回证上签名。登记员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通常情况下这一部分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除双方协商后一方自愿放弃外,应该由双方按照平等原则,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分割。
    这些公共财产,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分割,如果不能达成协议可以向法院发起诉讼。
  • 夫妻双方离婚时,就其所有的财产应当是否属于共同财产。作为共同财产的应当依法进行分割。具体的分割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到法院依法起诉离婚,由法院根据双方的经济情况,照顾有困难一方的原则,来分割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