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老公给人做担保借钱,没有欠条,还钱时间到了,借钱的人去我娘家骚扰

2018-09-12 06:37: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欠条没有约定还款时间,债权人随时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协商不成,诉讼维权。依照我国《担保法》的规定,保证担保的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虽有约定但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担保期限没有进行约定的是六个月。

  • 1.你给人做担保,视为你为别人提供保证。
    2.未约定保证方式,或不明确的,你是连带保证人。
    3.连带责任的意思是,债权人可要求借款人偿还全部借款,或者保证人偿还全部借款,或者借款人和保证人偿还全部借款。
    4.法院判决你和借款人负有连带责任,执行局当然是可以执行你方财产的。
    5.你方被执行财产完毕后,可向借款人追偿。
  • 借款人及担保人没有约定保证方式,那么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与借款人没有约定还款期限,那么保证期间的计算应从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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