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农民,在老家盖安置房时,我在那里工作。 机器突然出现故障,左手小指和无名指关节节肢。 这是什么级障碍?赔多少钱?什么时候赔?谁赔?

其它
2020-02-28 06:54: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各类人身损害伤残鉴定标准

      
    1.《人体轻微伤的鉴定标准》(1996年7月25日公安部发布,1997年1月1日实施);

      
    2.《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1990年6月20日最高法 最高检 公安部 司法部发布,1990年7月1日起实施);

      
    3.《人体重伤鉴定标准》(1990年3月29日司法部 最高法 最高检 公安部发布,1990年7月1日实施);

      
    4.《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公安部发布,2002年12月1日实施);

      
    5.《分级标准(试行)》(2002年7月31日卫生部发布,2002年9月1日实施);

      
    6.《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国家标准 GB/T 15499-1995);
  • 需要专业机构鉴定。单位未在出事30天内申请的,员工及家属应在出事后一年内先行工伤认定,再伤残鉴定,然后索赔。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
    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和当地标准等情况确定。
  • 工伤鉴定的标准都是全国统一的,在伤者职工病情稳定或者出院时,存在伤残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n鉴定委员会收到申请后,随机安排伤者到所在市具备鉴定资格的医院做检查,然后从医疗专家库中随机3到5名专家出具鉴定意见,由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意见综合得出鉴定结论。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