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卖了未经证明的房子,后来开发商逃走了。 我也是最下层的业务员,已经等了将近一年,现在找到开发商解决了事件。 但是,我们向检察方告诉了一个半月,告诉了下次会发生什么,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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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取保候审要满足以下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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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超过一年应当要求司法机关解除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公安机关将胡某取保候审长达十三个月,已超过了法定期限,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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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诈骗罪取保候审的保证人的义务,与其他犯罪的保证人的义务没有什么不同。
2、《刑事诉讼法》第68条规定:”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可见,取保候审的保证人的义务,主要是监督被保证人遵守取保候审的规定,发现被保证人有违反规定的,应当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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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所以,只要怀孕,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因此涉嫌犯罪且怀孕的情况下,可以依法申请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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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