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的孩子想换个名字,说当地派出所不能换。 是吗

2020-02-28 09:24: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土地证名字可以更改。 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
      根据《土地登记办法》规定,首先需要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提供相关材料后,报有管辖权的国土资源部门就可以办理。
      名称变更需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原《土地使用证》以及名称、地址依法变更的证明材料。自然人变更名称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企业法人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核准证明材料,涉及国有企业的,还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的证明材料,涉及集体企业的,还应提交上级管理部门的证明材料;社团法人名称变更的,应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地址变更的,应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 公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办理名字变更登记。
      
    ①由乳名改为学名的;
      
    ②在同一单位(学校)或者近亲属中名字相同的;
      
    ③未成年人因父母离异、再婚或收养关系要求变更姓名的;
      
    ④名字中含有不易识别的冷僻字、异体字、繁体字的;
      
    ⑤名字的谐音或者含义容易引人误解、歧视或伤及本人感情的;
      
    ⑥公民出家或僧尼还俗的;
      
    ⑦姓名粗俗不雅,有违社会公德的;
      
    ⑧妇女称氏改为姓名的;
      
  • 可以改名字。居民在18岁之前国家允许每个人可以改一次名字,先写一份申请,未成年子女,可由其监护人带其本人,户口本等相关证件,去当地公安分局现行备案,审查,待条件审核完毕,符合改名条件的,由当地公安部门执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