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人民法院早已判了,来到法院院长,法院院长除开封企业账户,说找不着人,难道说失信执行人换了手机号,法院院长就没法吗?

银行
2020-02-28 13:57: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也会束手无策,申请人只能等被执行人有财产时,再申请法院执行。按描述,您可以申请将被执行人进入黑名单,看是否能进行拘留,给被执行人施压。
    执行是我国法律能否实现的重要因素,执行程序是人民利益能否最终从一纸判决变为实在利益的关键。  法院判决能否及时有效地执行,不但关乎一个法院公信力,而且也是衡量我国法治状况好坏的有力标杆。
    可是,现实的执行难的问题让笔者深深的感到了凉意。执行难,早已让我国法院公信力大打折扣,让人民的利益落空。一是被执行人难找;二是执行财产难寻;三是协助执行人难求;四是应执行财产难动。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如果找不到被执行人,法院可以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如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者找不到者,法院可以公告送达执行通知。逾期被申请执行人仍不履行法院判决,法院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也可以由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以促使被执行人自觉早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如果在法院采取了上述措施后,仍无法执行的,则可由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等以后发现了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财产后,可随时再恢复执行。法律链接:《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 1、在实务操作中,出现题述的情况一般的做法是,你确认被执行人在单位时,你联系法院执行法官,带着他们前往被执行人单位。对被执行人采取冻结工资卡或者其他措施。
    2、同时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民事裁判义务,法院有权对其予以拘留罚款,此类要求你都可以向执行法官提出,跟进进展,只有被执行人看到法院动真格的了才有可能配合履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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