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骑摩托车被他人给撞了,那时候没警报,之后到医了,才把另一方的车交到交通局的,如今我一直在医院门诊不可以动,现在我应该怎么办?

2020-02-28 14:22: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
    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 交通事故可作以下处理:
    一、如没有报警应尽快报警,由交警部门勘查现场后,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先协商,与对方达成一致可以最快拿到赔偿款。
    二、如果协商不成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事故发生地法院起诉,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三、具体的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交通费,财产损失赔偿费等,这些赔偿项目要根据你的户籍状况,年龄,工资收入以及伤残等级、事故责任划分等信息明确后计算才能得出。
    四、建议交通事故发生后应积极保存各类书面资料与票据,如医疗票据、护理人员及复诊转院的交通票据等,如果涉诉所有这些将来都会成为有效证据,来支持您的诉请。打官司打的是证据,只有有充足的证据才能让法院支持您的赔偿请求。
  • 被电动车撞了以后,要根据事故的责任来进行赔偿。在赔偿的时候,可以由双方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赔偿的主要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如果构成伤残的,还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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