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农村有一所房子,但是我已经结婚了,我没有把我的家庭搬出家门。

2020-02-28 16:07: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 孩子没户口是不合法的,要及时为孩子办理入户手续。一般来说,孩子上户口需要的证件为:
    1.父母双方的结婚证。
    2.父母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
    5.孩子的准生证。
    6.落户单位同意接受证明。
  • 农村户口家庭财产分配权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夫妻双方对其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和平等分割的权利。
    (2) 照顾无过错方。2001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对离婚有过错的一方,在处理财物时,应给予无过错方适当的补偿。
    (3) 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分割时不应损害其效用和价值,以保证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生活资料,分割时应做到方便生活,物尽其用
    (4) 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既不能损害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还要看情况对女方和子女给予必要的照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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