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2008年到2008年曾经领过两年失业金,2008年9月又工作交养老保险到2019年3月,现在失业后能领多少失业金,谢谢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2-28 17:3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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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失业金的领取,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1、条件:根据有关规定,只要具备了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履行失业保险金缴费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等条件,失业人员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必须在60年办理。
2、手续: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
合同或工作关系之日起,60天之内持相关证明和《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有关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从下一个月起,失业人员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失业保险金。
3、期限: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是由其失业前累计缴费的时间确定的:累计缴费1年以上的,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2年以上的,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3年以上的,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4年以上的,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5年以上的,每满1年增发1个月失业保险金,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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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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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失业金:
1.条件:社保局规定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而且要求个人具备:不是个人原因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的;有再就业要求的;愿意接受再就业培训的。
2.材料: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1、单位出具的解聘通知书和相关档案材料。
2、社保局统一格式4联式,失业证明。
3、社保局统一格式一式两份,失业登表。
4、社保局统一格式一份,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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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